11月1日,由国土资源部组织修订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实施。
新版标准完善了地类含义,细化了二级地类,调整了地类名称,增加了湿地类别,将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等12个一级类、72个二级类。
“新版土地分类”实现了分类标准的继承性与稳定性、科学性与适用性、开放性与协调性相统一,是顺应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重要产物。“新版土地分类”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应用,必将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同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提出的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等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