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12年2月1日
访谈背景:
2011年8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会上作出的重要讲话、9月2日温家宝总理来国土资源部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以及国务院7月20日召开的第164次常务会议,对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系统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梳理研究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涉及土地管理的重大问题,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对此,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特邀请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围绕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谈如何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访谈主题:
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访谈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
访谈内容:
问:严司长,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各地在完成耕地保护方面情况如何?
近年来,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危机意识不断增强,能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立足本地区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统筹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开源节流并举,较好地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了耕地保护各项任务。
各地在耕地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一是耕地保护制度完善与机制创新不断加强,耕地保护逐步成为各级政府重要职责和自觉行动。耕地保护目标逐步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还探索建立了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多项有效制度。
二是农村土地整治持续推进,耕地“稳量、提质、增效”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我们坚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保持了基本农田面积的稳定。各地普遍开展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国累计投入约2500亿元,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7350万亩,实现新增耕地耕地2103万亩,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
三是开源节流并举,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各地在进一步加大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控力度,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节约集约用地力度,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推进低调用地的二次开发,建设用地的布局、结构调整和内涵挖潜取得实效。
四是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和有效手段,耕地保护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省(区、市)普遍建立了基本农田监管数据库系统,实现了基本农田有效监管。“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充分发挥成效,实现了“一张图”管地。大部分省(区、市)充分运用补充耕地项目信息报备系统,规范了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
问:严司长,尽管各地耕地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有些问题仍然不可回避。您认为,目前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当前,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点,一是耕地减少压力仍然很大,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十二五”期间,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将面临建设用地需求集中释放的压力,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同时,我们还面临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突出问题,全国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现仅有约8000万亩,除东北和新疆部分地区外,大多分布在生态脆弱地区,水土光热条件差,补充耕地成本高、难度大。特别是有的省份后备资源接近枯竭,对大规模开发后备土地资源的依赖难以为继。二是耕地保护缺乏有效的制约与激励机制。主要表现为耕地保护手段单一,引导集约节约合理用地的价格杠杆、财税制度等尚未有效形成。由于缺乏长效的利益补偿机制,地方政府和农民难以从保护耕地中受益,自觉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不高。
问:严司长,作为主管耕地保护的司局,您认为要做好耕地保护,应该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尽管我国今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还将保持较高的速度发展,占用耕地不可避免,但我们有信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8月23日对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要求和164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把耕地保护这项事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抓好。
但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尤其是需要整个国土资源系统专注精力、集中智慧,围绕“最严格”这个核心,切实统筹好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这就需要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最大限度的保护耕地。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力度,做到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加大土地督察和执法监查力度,减少违法用地和乱占滥用耕地。对于主管耕地保护的司局,我们责无旁贷。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按照“切实强化管控性保护、健全完善建设性保护、探索实行激励性保护”的思路,全力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在实践中深化改革,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充分采取价格杠杆、税费调节等经济手段,让保护耕地的有合理的利益,让占用耕地的支付合理的代价,把我们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完善为合理的制度。
具体讲,是落实好两项重大任务,加强两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两项重大制度建设。
关于落实好两项重大任务:
一是:落实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工作重点在于指导各地根据新一轮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健全相关图表册、落实保护责任、建立数据库,确保15.6亿亩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
二是:“十二五”期间再建成四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我们将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力争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首先是做好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将任务落实到省、市、县,落实到具体地块、落实到具体完成期限。同时,将继续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统筹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农村经济组织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机制,统领工作全局。研究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关于加强两项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
一方面,完善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紧紧围绕“考核数据的真实性、考核指标的科学性、考核方式的合理性、考核评价的客观性、考核结果的有效性”的目标,把对省级政府的考核工作作为土地管理的综合性工作,努力实现考核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技术化、日常化。
另一方面,研究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按照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责权利一致的要求,明确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落实责任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推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探索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和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共管体系,促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
二是:强化耕地占补监管。通过强化补充耕地项目上图,加强对补充耕地项目造地环节的监管,以实现对耕地占补平衡补、备、核、用、考的全程监管。
关于加快推进两项重大制度建设:
一是:推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的可行性并起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以切实解决部分省份耕地后备资源枯竭的实际困难,让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结合耕地保护补偿,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机制。探索建立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为主体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机制。从有利于“十二五”期间完成四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出发,按照“民办公助、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方式,倡导鼓励地方以补偿方式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能承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直接交给农民实施,让农民“用国家的钱、整自己的地”,充分调动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参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实现“用较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