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土地调查规划院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承担国家、自治区、市级安排的国土资源大调查中的基础性、 公益性、战略性调查任务;承担辖区内土地调查、规划、评价、 监测、地价分析等公共事务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信息 中心建设管理、维护更新工作;开展土地调查、土地规划方面相 关业务培训、指导、咨询;承担并组织完成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及 相关信息工程技术的应用开发和实验;承担征地项目报告中土地 勘测定界测绘任务和相关技术性指标的审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机构规格
为相当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
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9人。
人员结构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管理及工勤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20%。
经费来源
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土地调查规划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我院2016年支出情况基本符合预算要求。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80.47万元,支出总计1,080.4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2.78万元,增长6.2%;支出增加62.78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加;二是人员增加;三是出差增多。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72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14万元,占64%;事业收入40万元,占5.5%;其他收入220万元,占30.4%。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65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85万元,占71%;项目支出188.72万元,占2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6.46万元,支出总计746.4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1.81万元,增长21.4%;支出增加131.81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加;二是承担局里的机房改造和维修维护工作。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5万元,占65.3%;项目支出185.23万元,占34.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减少;公用经费30.67万元,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工人员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2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的2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32%。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由于项目要求需要经常出差和调研。接待下来项目检查及技术支持人员 。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万元,占95.7%;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4.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6万元,用于差旅费、汽油费和维修费,车均运维费0.5万元,较上年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出差增多,燃油和维修维护费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6万元,接待8批次,共接待1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下来项目检查及技术支持人员 。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13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设备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0.55万元,比2015年增加190.55万元,主要原因是:承担了局里的综合监管指挥中心及建设用地管理系统等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17万元,比2015年增加267.37万元,增长506.4%,主要原因是承担了局里的综合监管指挥中心及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升级改造等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基本符合年内项目运行和人员流动情况。有利于积极稳妥开展下一步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日娜 联系电话:0477-858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