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整理中心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技术服务。依法无偿收回 补偿收回或置换国有建设用地 代表市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国有建设用地 依法收回国有出让合同中约定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 依法入库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 已规划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办理转用手续的国有未利用地及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而依法征收的土地 承担储备土地及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整合等出让前期工作 对储备土地进行管理、开发、经营、利用 筹集、使用和管理土地储备资金 承担储备土地收购和开发成本的核算工作 承担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选址、调查、勘测、规划设计、论证评审、监督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承担土地复垦技术审查、复垦方案评审论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整理中心是bet365日博网址直属事业单位(参公)。
机构规格
为相当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
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经费来源
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整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我中心2016年支出情况基本符合预算要求。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531.09万元,支出总计1,531.0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842.43万元, 下降 71.5%;支出减少3,842.43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大部分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已验收工程拨付完毕。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4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0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47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4万元,占15.8%;项目支出1,243.43万元,占84.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31.09万元,支出总计1,531.0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842.43万元, 下降71.5%;支出减少3,842.43万元, 下降71.5%。主要原因:大部分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已验收工程拨付完毕。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4万元,占92.3%;项目支出19.63万元,占7.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92万元,较上年增加8.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3位临时工;公用经费23.13万元,较上年增加 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下乡任务重;二是临时工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71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711.1%。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土地整理项目遍布全市旗区,下乡任务繁重。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2万元,车均运维费5.1万元,较上年增加 4.12万元,主要原因是 :土地整理项目遍布全市旗区,下乡任务繁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3万元,比2015年增加 5.42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3位临时工(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3万元,增长(降低)-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设备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基本符合年内项目运行和人员流动情况。有利于积极稳妥开展下一步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瑞霞 联系电话:0477-8581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