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鄂执提字第30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鄂执提字第300号文书,将鄂尔多斯市鑫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东胜区伊化南路10号街坊鑫牛商务大厦5号楼10层1014的房屋所有权过户到特门吉日嘎拉名下,因原房屋所有权人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现将10903130474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电话:8575378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