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内0602执1158号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内0602执1158号文书,将巴图坐落于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15号街坊4号楼3单元306的房屋所有权过户到李红霞名下,因原房屋所有权人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现将06590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电话:8575378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