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胜区房屋征收管理局证明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李武坐落于东胜区大桥路2-12的房屋已被拆迁。因保管不当将13453号房屋所有权证及20018613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丢失,现声明作废。鄂尔多斯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李武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注销登记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注销有异议,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如无异议,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李武申请的注销登记予以办理。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