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定有关财务制度,对直属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财政拨给的各类专项经费和其他业务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稽查;管理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投资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和审查报送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和旗区国土资源部门征费的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