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有关政策落实的监督和指导;承担对旗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承办报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开发事项的报批工作;负责他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督管理;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