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
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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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编制完成,现函报你局。
附件:
1.鄂托克前旗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鄂托克前旗2014年度住房供应计划汇总表
3.鄂托克前旗201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统计表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鄂托克前旗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4年,我旗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鄂尔多斯市第三届四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统筹城乡、集中发展”战略,结合全旗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各镇经济社会发展类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大盘活存量土地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全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一) 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二)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用地,促进城镇、农村牧区协调发展。
(三)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四)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二、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4年土地供应总量约368.292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25.973公顷以内,利用存量建设用地42.3197公顷。
(二)用途结构
在2014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公共基础设施用地5.0443公顷;工业仓储及其他产业用地83.1925公顷;商服用地12.857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住宅用地18.7006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11.6788公顷,廉租房1.5263公顷,商品房5.4955公顷)。
(三)空间布局
2014年上海庙镇的土地供应量占全旗土地供应总量的18.5%,敖镇食品园区和城乡结合部及其它各镇的土地供应量占全旗土地供应总量的81.5%。
三、土地供应计划导向
(一)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选好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既要保证经济发展,又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二)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重点保障省道216线察汗淖至敖勒召其镇一级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全面推进城镇建设。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镇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镇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镇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牧区人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
(三)重点保障上海庙经济技术开发区、敖镇工业园区的用地供应。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统筹城乡用地,合理确定用地布局和结构;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促进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坚持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率;坚持土地使用标准控制,严格用地约束;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促进制度有效落实。
(五)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要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权限、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四、保障措施
(一)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计划时序。优先供应政策性住房用地,大力落实供应公共配套和市镇公共设施用地,重点供应工业仓储用地,酌情供应其他用地。
(二)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旗国土、住建、规划、发改、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建立计划实施监管管理机制。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计划管理各项业务的协调和衔接。同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健全用地批后公示制度、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对供地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土地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为,使土地利用严格按照约定的相关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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