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注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片区土地使用证的批复》(鄂前政函〔2015〕180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依法注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片区30宗国有土地使用证,本公告内容一经发布,视作已通知相关权利人。
特此公告。
附件:原质量技术监督局片区土地使用证注销名单
鄂托克前旗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