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得分地块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房地产开发用地竞买人需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根据《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地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26日,登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com/eedszbtb/)”点击“市交易信息”┄“土地交易”┄“出让公告”┄“附件”直接下载出让文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26日,登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com/eedszbtb/)”点击点击“市交易信息”┄“土地交易”┄“出让公告”┄“网上报名”,按照“报名须知”和“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资格确认前,申请人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及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5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8月26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四室,地块挂牌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9:00分至2015年8月28日10时止。
八、现场成交确认会将于2015年8月28日10时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四室挂牌准时开始,请购买方准时到场参加。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让,低于底价不予成交,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买时,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资格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通过回执码登陆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必须以申请挂牌公司的名称交纳,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局城市设计为准。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2室
联系电话:0477-7629011 8398692
联 系 人:牛玉林 邵孝辉
交纳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帐 号:7275210183100000455
鄂托克前旗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