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工作后续建设、信息平台运行以及接入国家、自治区信息平台,推进了档案规范化和数据库建设,健全完善了不动产登记各项制度。前三季度,共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1419宗、210.04公顷,其中,初始登记127宗、7.46公顷,林权初始登记21宗、30694.81公顷,土地抵押登记606宗、39.18公顷、抵押金额5.54亿元,土地抵押注销登记611宗、80.06公顷,配合公检法部门查封土地129宗。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来,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857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738份。
二是积极有序开展了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图斑外业核查等相关工作,更新了土地调查数据库。目前,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同时,认真做好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目前,共出具土地权属证明41份,出席土地权属纠纷庭审3次,受理土地权属争议3宗,目前,正在开展实地调查和证据材料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