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破解县(市)基层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双重压力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要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从2010年正式启动起的三年内,全国所有县(市)均将达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国家将每年从达标县(市)中择优选择近100个模范县(市)进行表彰。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核心要求是充分发挥县(市)政府的作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着力在创建带动上下工夫,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转变国土资源管理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的共识,最终通过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转变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