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着力在健全完善制度和探索新机制上下功夫,建立良好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构建沟通协调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努力形成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构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格局。
二是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0号),将动态巡查嵌入日常工作链条,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岗专人,健全巡查队伍,清理工作中,要将现场查看与档案检查相结合,采取“图斑、实地、批文”三结合的方式开展闲置土地全面清查,形成动态巡查责任体系。
三是加强跟踪督导。针对各地已处置和待处置的闲置土地,将赴旗区进行跟踪督导,强化跟踪问效,加快推进处置力度,防止走过场。
四是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列入对各旗区目标考核目标,并加大了考核权重分值。针对旗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探索建立奖惩措施,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之一,并与次年的建设用地指标相挂钩。